在厦门五通客运码头听台胞话“期待”:让回家路更顺畅******
(新春见闻)在厦门五通客运码头听台胞话“期待”:让回家路更顺畅
中新社厦门1月29日电 题:在厦门五通客运码头听台胞话“期待”:让回家路更顺畅
中新社记者 杨伏山
“希望两岸往来可以像以前那样方便,让我们的回家之路可以更顺畅一点。”29日,厦门五通客运码头出发大厅里,春节前搭乘厦(门)金(门)航线航班从金门返乡过年的陆配李小姐正在候船,准备回到金门,“这是我们嫁到金门的人的心声。”
2013年,李小姐从福建石狮嫁到金门。新冠疫情之前,她每年都从金门回老家过年,“而且,随时都可以回来”。
2020年2月以来,两岸“小三通”客运航线停航。在台湾社会各界持续强烈呼吁之下,今年1月7日,两岸“小三通”客运航线部分复航。李小姐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两岸“小三通”客运航线可以一直持续开下去。
对于元宵节过后两岸“小三通”客运航线可能又“停摆”,正在候船的金门人洪先生说,期待继续开通,因为这样可以大大满足他们往返两岸的需求。
“我不想再舟车劳顿,绕一大圈才能往返金厦之间。”洪先生说,他真心的期盼就是两岸“小三通”全面复航,使他们能像以前一样,“早上8点过来,傍晚6点半回家。”
5年前带领一个创业小团队从金门来到厦门的卢莉莉,现为中国民生银行厦门金榜支行行长。受益于两岸“小三通”带来的便利,她以前基本上隔一天就回家一趟。她对记者说,她要向台湾朋友再次呼吁,让两岸“小三通”早日全面复航。
已三年多没有返台的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韩萤焕,今年依然被挡在循两岸“小三通”航线回家之外。他表示,他的新年期待是两岸“小三通”全面复航,促进两岸之间更大的交流。
目前,大陆各方面早已全力以赴为两岸“小三通”客运航线全面复航做好各项准备。据福建省台港澳办透露,自1月7日复航至1月29日,厦金航线运营46航次,客流量3003人次。
当天,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宋涛,来到厦门五通客运码头出发大厅,看望正候船返金门的台胞,给台胞们拜年。
与正在候船的一名金门小伙子握手后,宋涛问他,回家之路方便吗?金门小伙答道,现在航班少,如果能回到像过去一样,每隔半小时有一班,就更方便了。
宋涛表示,“一家人,常来常往,才能越走越亲”。我们要全面恢复“小三通”和两岸正常交流往来,符合两岸的民意。
对此,金门县长陈福海表示会一起努力,他说,金门与厦门,就是一家人。身旁金门民意代表陈玉珍也指着出发大厅背景墙屏幕上的十个大字说,两岸一家亲,同心共圆梦。(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